当前,一边是日渐加快的网络融合和多元化发展趋势,用户需求激增,产业链亟待完善;一边却是难以突破的市场围墙,强者欲强,公平竞争难以形成。因此,取消短信异网异价还有利于促进正当竞争,增加新进入运营商拓展业务的门槛。
彰显监管新走向
综上所知,网内外短信的差别定价在个别省市已有所松动,但还很有限。监管态度未明也是短信业务仍被“差别对待”的重要原因。因此,需要采取必要的非对称管制措施,加强反垄断监管。
一方面,需加强对主导电信运营商的电信监管。知名电信专家黄浩指出,根据电信监管理论和实践,在讨论电信监管时,其潜在含义主要就是对主导运营商进行监管,即非对称管制。这是有其逻辑基础的,电信业传统上属于在位运营商独家垄断,同时由于行业规模经济特点决定新进入者难以与传统运营商展开有效竞争,这就需要对传统在位电信运营商进行严格监管,促进全业务竞争格局的真正形成。
另一方面,相关监管部门需要结合电信行业特点,应及时出台针对差别待客等不正当竞争现象的法律法规条例,通过遏止此类行为,进一步引入并激活移动市场竞争。
电信专家杨培芳则认为,具体操作方面,在“异网同价”的原则下,初期扶持弱小运营商可以采取价格体系浮动原则。比如,强势运营商短信网内网外的价格定位在0.1元,弱势运营商则可定位0.08元。这样既不损害消费者权益,又起到了有效的非对称管制。